各会员单位: 中建协拟于2013年10月中、下旬在南京举办“营改增”新税制改革与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宣贯培训班。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,必将对建筑业企业产生重大影响。 希各单位对照中建协建协函(2013)35号通知要求,积极派员参加,并将《培训班报名表》于2013年9月20日前传真到淮安市建筑业行业协会(传真0517-3915162),由市协会统一报名至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。附:中建协建协函(2013)35号
淮安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O一三年九月二日